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办理该业务。 申请医保关系转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暂停缴费状态; 个人账户余额不小于0; 无历史欠缴记录(未到账); 无未办结转入业务; 职工基本医保大多为市级统筹,部分省份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参保职工在统筹区内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如何办理跨统筹区医保关系转出? 参保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医保关系转出: 一、线上办理方式 参保人可登陆原参保地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登录个人网厅线上办理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线下办理方式 参保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出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凭证交至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目前,以西安市为市级统筹为例,具体情况如下: >>统筹区内 同一个统筹区内变更参保单位,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只需原单位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办理暂停缴费,新单位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人员恢复缴费即可。 >>跨统筹区 1.陕西省内转移 陕西省统一使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省内其他地市与西安市医保关系转移,已实现数据同源,故个人医保参保年限在平台内累计计算,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只需转入地参保单位申请“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即可完成。 2.西安市转移至外地市 外地市参保人员离职,办理了西安市医保停保手续,在外地市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确定不再返回西安市就业参保的, 可将西安市参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转至外地市医保部门。 参保人打印西安市医保参保凭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由其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发起医保关系转入申请,西安市将配合办理转出。 3.外地市转移至西安市 西安市正常参加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由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西安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可将原参保地(外地市) 医保年限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接续至西安市医保账户内。西安市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发起转入申请,由原参保地医保部门配合办理转出。 为什么医保查询余额与转移清算余额有误差?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大于0时,办理转移接续业务会对账户进行日常清算,账户余额会增加本年账户计息,最终转移清算余额略高于原个账余额。 “接续转移进度查询”显示已办结但转移金额未到账,怎么办? 医保征缴类业务上线国家平台后,关系转移接续按照国家平台统一框架操作办理,转移年限与金额注入两条线,缴费年限录入后即为转移业务办结。 如有疑问,可联系转出、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账户金额转移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