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集中警力对辖区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今天 芒市交警继续曝光 近期查处的 未成年人交通违法 案例一 时间:2023年8月7日 驾驶人年龄:13岁 驾驶车辆: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芒市镇 案例二 时间:2023年8月7日 驾驶人年龄:13岁 驾驶车辆: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芒市镇 案例三 时间:2023年8月6日 驾驶人年龄:15岁 驾驶车辆:普通二轮摩托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风平镇 案例四 时间:2023年8月6日 驾驶人年龄:15岁 驾驶车辆:普通二轮摩托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风平镇 案例五 时间:2023年8月6日 驾驶人年龄:15岁 驾驶车辆:轻便二轮摩托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风平镇 案例六 时间:2023年8月7日 驾驶人年龄:14岁 驾驶车辆:普通二轮摩托 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未佩戴安全头盔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中山乡 芒市公安交警提醒 未取得驾驶证禁止驾驶摩托车、未满16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芒市公安交警希望广大未成年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法定年龄前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行驶,未成年人家长更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避免意外发生! 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的家人和孩子的安全,更为了您自身的安全,也请广大家长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时,一定要给自己和孩子戴好安全头盔,并且不要贪图一时之便超员行驶,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对驾驶人和乘坐人造成致命的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